人口

  2019年末,河源市常住人口310.56万人,比上年末增加1.17万人,增长3.78‰。城镇人口比重46.5%,比上年提高1.25个百分点。年末户籍总人口372.26万人,比上年末减少0.5万人,降低1.34‰。


 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,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,河源市常住人口为2837686人。


  全市有五个民族,汉族人口占绝大多数,还有少量的畲族、壮族和苗族等少数民族人口。全市少数民族户籍人口3万多人,有1个畲族乡、9个畲族村,东源县漳溪畲族乡是全省唯一的畲族乡。


  截至2021年3月,河源市有归侨910人,侨眷40.6万人,海外华侨华人51.5万人。海外华侨华人主要集中在马来西亚、新加坡、泰国等东南亚国家。港澳台同胞13.7万人,港澳台眷属16.2万人。

历史沿革

  河源上古属扬州南境,战国属楚。


  秦汉时属南海郡。


  秦始皇三十三年(公元前214年),秦平南越,置龙川县,赵佗为令。


  南齐(483年)始置河源县。


  隋唐宋属循州。


  明正德十三年(1518年),时任左都御史王阳明率师平定浰头起义,遂奏朝廷设和平县治,经核准设立和平县。


  明隆庆三年(1569年)置永安县。


  明崇祯七年(1634年)始建连平州。


  清属惠州。清宣统三年(1911年),连平改州为县。民国三年(1914年),原广东永安县更名为紫金县。


  1913年,属广东省都督府潮循道,后直属广东省革命政府东江行政委员会。


  新中国成立后,先后属东江行政委员会、东江行政专员公署、粤东行政公署、韶关地区、惠阳地区等。


  1988年1月,国务院批准撤销河源县,设立河源市,辖6个县区。


  1993年11月,民政部批复同意撤销河源市郊区,设立东源县。


  2014年5月20日,河源江东新区正式挂牌成立。


  2015年2月,经国务院批准,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升格为国家高新区。是为粤东西北地区首个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。


  2018年1月,根据省民政厅文件,设立城东街道办事处。城东街道由河源江东新区代管。